百年兴化,人力资源大放异彩
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简称“兴化人社局”)是兴化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,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。局机关设在第一工业园区园林新村东路10号。
历史沿革
兴化人社局的前身是1951年12月成立的兴化县劳动局。1968年,劳动局与民政科合并成立兴化县劳动人民管理委员会。1970年,县劳动人民管理委员会与县商业局、粮食局等部门合并成立兴化县人民委员会劳动劳动工资科。1978年,劳动劳动工资科恢复为兴化县劳动局。1997年,兴化县经贸委、劳动局、粮食局合并成立兴化县经贸劳动局。2000年,兴化县经贸劳动局拆分为兴化县劳动局和兴化县经贸局。2018年,兴化县划归泰州市,县劳动局更名为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主要职责
兴化人社局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、利用和管理工作;
2. 负责全市劳动关系协调、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;
3.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;
4. 负责全市人才引进、培养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
5. 负责全市就业促进、失业保险和职业培训工作。
机构设置
兴化人社局机关设有以下科室:
1. 办公室:负责综合协调、文秘、档案、信息、财务、后勤等工作;
2. 劳动关系科:负责劳动关系协调、劳动监察、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;
3. 社会保险科:负责社会保险管理、待遇发放、稽核等工作;
4. 社会救助科:负责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等工作;
5. 人才服务科:负责人才引进、培养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
6. 就业促进科:负责就业促进、失业保险、职业培训等工作。
服务理念
兴化人社局秉承“以人为本、服务社会”的宗旨,坚持“主动、热情、耐心、严谨”的服务理念。近年来,人社局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人社”建设,打造“线上线下一体化”的公共服务体系。人社局还大力推行“无证明城市”建设,着力为企业和群众减负担、提效率。
工作成果
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,兴化人社局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果:
1. 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,全市人才总量位居泰州市前列,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。
2. 劳动关系协调方面,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,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大幅减少。
3. 社会保险方面,全市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9%以上,待遇支付及时足额。
4. 社会救助方面,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完善,困难群体得到有效保障。
5. 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,全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加大,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。
6. 就业促进方面,全市失业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,就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。
发展展望
面向未来,兴化人社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,服务社会的宗旨,创新服务理念,提升服务水平,为兴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社会保障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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